bevictor伟德官网章程

來源:bevictor伟德官网發布時間:2016-09-03 05:32:01訪問量:25

序 言

bevictor伟德官网創始于1902年的三江師範學堂,此後曆經兩江師範學堂、南京高等師範學校、國立東南大學、國立第四中山大學、江蘇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bevictor伟德官网等曆史時期,1950年更名為bevictor伟德官网。1952年,bevictor伟德官网調整出工學、農學、師範等部分院系後,與創辦于1888年的原金陵大學文、理學院等合并,仍名bevictor伟德官网。2001年,bevictor伟德官网被确定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

bevictor伟德官网及其前身在辦學曆程中始終堅持與時代同呼吸,與民族共命運,謀國家之強盛,求科學之進步,為國家的富強和民族的振興做出了重要貢獻,獲得了公認的社會影響和學術聲譽。面向未來,bevictor伟德官网以培育英才、追求真理、服務社會、傳承創新文化為使命,積極緻力于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的世界一流大學,努力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與人類文明進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和保障學校依法自主辦學,建立現代大學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bevictor伟德官网,簡稱南大;英文校名為NANJING UNIVERSITY,英文校名縮寫為NJU。

第三條 學校設有仙林、鼓樓、浦口三個校區。仙林校區為學校主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号,是學校法定注冊地址;鼓樓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号;浦口校區地址為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學府路8号。

學校網址為(略)。

第四條 學校是國家舉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并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

學校的分立、合并、終止以及變更名稱等重要事項,需報舉辦者及主管部門批準。

第五條 學校為非營利性事業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 學校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為己任,堅定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高等教育規律,依法自主辦學。

第七條 學校校訓為“誠樸雄偉,勵學敦行”,校風為“嚴謹求實,勤奮創新”。

第八條 學校為綜合性大學,學科設置和研究涵蓋人文與藝術、社會科學、自然科學、醫學、工程科學和技術等領域。學校統籌規劃學科建設,促進文理工醫多學科協調發展,根據人才培養、知識創新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調整學科布局,優化學科結構。

第九條 學校以人才培養作為辦學的根本任務,緻力于培養适應時代特征,具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國際視野的各行各業未來領軍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

第十條 學校主要教育形式為全日制高等學曆教育。學校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中外合作教育和留學生教育,根據社會需求适當開展非全日制學曆教育和非學曆教育。

第十一條 學校依法确定和調整學曆教育修業年限。

學校依法頒發學曆證書和學位證書,學位分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

第十二條 學校依法并經相關程序,向為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卓越學者或者著名社會活動家等傑出人士授予名譽博士學位或其他榮譽稱号。

第十三條 學校以國際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為導向,組織開展科學研究,積極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第十四條 學校堅持産學研協調發展,積極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充分發揮智囊團和思想庫作用,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撐。

第十五條 學校積極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借鑒吸收人類優秀文明成果,推動文化傳承創新。

第十六條 學校堅持國際化辦學戰略,以全面實現學科國際化、學生國際化和管理國際化為目标,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學校管理體制


第一節 學校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 學校實行中國共産黨bevictor伟德官网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

第十八條 中國共産黨bevictor伟德官网委員會(以下簡稱學校黨委)是學校的領導核心,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和開展工作。

學校黨委的主要職責是:

(一)學習、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級組織的決議,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師生員工推進學校科學發展,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審定學校發展戰略和基本管理制度,讨論決定學校改革、發展、穩定以及辦學活動中的重大事項;

(三)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讨論決定學校内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負責人的人選,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

(四)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維護校園政治穩定和安全,團結和動員師生員工推進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促進和諧校園建設;

(五)領導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研究生會等群衆組織;

(六)法律和黨内法規、相關規定确定的其他職責。

在中國共産黨bevictor伟德官网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其選舉産生的常務委員會行使其職權,履行其職責。黨委常務委員會由黨委書記主持,依照其議事規則實行集體領導,民主決策。在特殊情況下,黨委書記可委托常務副書記或副書記臨時主持中國共産黨bevictor伟德官网委員會工作。

第十九條 中國共産黨bevictor伟德官网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學校的黨内監督機構,在學校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内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以及學校重大決策的執行情況,協助學校黨委加強黨風黨紀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和促進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

學校監察部門與紀委合署辦公,在學校行政和上級監察機關領導下,對學校各院系、各單位及教職工、由學校任命或聘任的其他人員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履行監察職責。

第二十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學校辦學活動和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黨委會決定的相關行政事項。常務副校長、副校長、總會計師、校長助理按各自分工,協助校長開展工作。在特殊情況下,校長可委托常務副校長或副校長臨時行使校長職權。

校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拟訂學校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學校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新、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三)拟訂校内行政組織機構設置方案,推薦副校長、校長助理人選,按照幹部任免權限任免校内行政組織機構負責人及學院(系)行政負責人;

(四)拟訂和執行年度經費預算方案,保護和管理學校資産,籌措辦學經費;

(五)主持學校黨政聯席會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權。

校長向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黨政聯席會議是讨論、研究和決定學校重要工作事項,加強黨政工作溝通的會議。學校黨政聯席會議成員包括:黨委書記、常務副書記、副書記、紀委書記、黨委常委,校長、常務副校長、副校長、總會計師、校長助理等。黨委辦公室主任、校長辦公室主任、監察處長和特邀教師代表列席會議。

學校黨政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學校及院系的發展規劃和實施計劃;

(二)審定學校重大規章制度;

(三)審定學校各項重點建設項目方案;

(四)審定學校各項重要改革方案;

(五)審定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中的重要問題;

(六)審定學校年度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報告以及不在預算内的大額度資金使用;

(七)讨論和審定學校黨政聯席會議成員認為有必要讨論和審定的其他行政事項;

(八)讨論決定對違法違紀教職員工的行政處分;

(九)通報學校有關重大事項。

第二十二條 根據需要,校長、經校長委托的常務副校長或副校長可不定期召開專題校長辦公會,研究和讨論學校行政工作中專項工作和問題。

第二十三條 校務委員會為學校的重要咨詢機構,由學校黨委和行政主要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黨外人士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和離退休教職工代表等組成。校務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與措施以及學校辦學活動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咨詢,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四條 校學術委員會是學校的最高學術機構,由學校不同學科、專業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并應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除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外,其他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原則上不參加校學術委員會。

校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審議或審定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以及需要提交審議的其他學術事務;

(二)評定或授權評定學校教學與科研成果、項目、評獎以及有關人才人事崗位人選的學術水平;

(三)為學校制定與學術事務相關的重大發展規劃與戰略、學校教學與科研經費預算決算方案、教學與科研重大項目申報及資金的分配使用、涉外辦學與重大項目合作等事項提出咨詢意見;

(四)受理有關學術不端行為舉報并進行調查,裁決學術糾紛。

校學術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門委員會,在校學術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五條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在校學術委員會指導下,具體負責統籌學校學位管理、學位授權和研究生培養體系建設。成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其暫行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聘任。除學校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以外,其他學校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原則上不參加校學位評定委員會。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決定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項;

(二)制定與修訂學校學位授予标準與細則,負責學位的評定、授予、撤銷及學位争議處理;

(三)審定研究生培養方案;

(四)負責研究生指導教師遴選和隊伍建設;

(五)處理學位授予方面的其他重大事宜。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按照學科門類或一級學科下設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所屬學位授權學科的建設并就學位授予提出建議。

第二十六條 校教學委員會在校學術委員會指導下,具體負責審議決定學校本科教學重要事務。校教學委員會由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組成,除分管領導以外,其他學校領導及教學工作以外的職能部門負責人原則上不參加校教學委員會。

校教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審議學校本科教學中長期發展規劃、重大教學改革舉措和教學管理制度;

(二)研究、審議學校本科專業設置、建設規劃以及本科教學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三)評審學校教學崗位高級職稱聘任申請;

(四)評審學校各類教學獎項;

(五)審議教材出版規劃,推薦和評審優秀教材;

(六)審議學校本科教學相關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二十七條 校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負責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事務,由相關學校領導及校内各學科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職專家組成。

校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評議決定各級各類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人選;

(二)審批校内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申請;

(三)對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二十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設置專門委員會和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學校授權或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第二十九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是對學校建設和發展提供咨詢和建議的機構,是學校與社會各界建立合作關系的橋梁和紐帶,依其章程組建和履行職責。

第三十條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組織形式,是學校校務公開的重要載體,依照其章程行使權利,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學校章程制定及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方案與措施、學校年度工作報告、财務報告、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議通過與教職工權益相關的福利和收入分配方案、聘任與獎懲辦法;

(四)審議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辦理情況報告;

(五)監督和民主評議學校各級領導幹部;

(六)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情況;

(七)審議或審議通過法律法規規定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應提交教職員工代表大會的其他事項。

學校工會為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學校在學院(系)實行二級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三十一條 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研究生會等群衆組織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依照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學校充分保障各群衆組織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與監督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 學校内各民主黨派基層組織及社會團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三十三條 學校黨政職能機構、直屬機構根據學校授權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責。

第三十四條 學校根據需要設置公共服務機構,為教職工和學生提供後勤保障、文獻信息、檔案管理、網絡信息、醫療衛生等服務,保障學校辦學活動的順利開展。

學校各公共服務機構根據學校授權和相關規章制度履行服務職責。

第三十五條 學校舉辦或出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實行相對獨立的運營與管理。

bevictor伟德官网金陵學院作為學校全資舉辦的獨立學院,主要緻力于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三十六條 學校可根據需要對外簽訂協議,聯合設立組織機構,依法開展合作辦學、合作研究與技術開發、成果轉化與技術轉移、社會實踐等活動。

第二節 學院(系)


第三十七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的需要設置學院(系),并根據發展需要适時予以調整。

學院和具有獨立建制的系是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和服務社會的組織和實施單位,在學校授權範圍内實行自主管理。學院下設的系主要從事教學、科研和學生管理活動。

第三十八條 學院(系)基本職能是:

(一)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和學院(系)實際制定本院(系)發展規劃;

(二)組織實施學科專業建設、隊伍建設、課程建設及教學活動;

(三)負責本院(系)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對學生的獎懲提出建議;

(四)組織開展學術研究及國内外學術交流;

(五)制定本院(系)規章制度;

(六)管理和使用學校劃撥的經費和資産;

(七)提出本院(系)的專業設置及年度招生計劃建議;

(八)拟訂内部機構設置方案,就本院(系)教師及其他人員的聘任和管理提出建議;

(九)負責本院(系)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資格的推薦工作;

(十)行使學校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職能。

第三十九條 學院(系)黨委負責本院(系)思想政治、黨建和安全穩定工作,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黨委的決議,參與讨論決定本院(系)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支持本院(系)行政領導班子履行其職責。

第四十條 院長(系主任)是學院(系)行政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學院(系)辦學活動和行政管理工作,定期向本學院(系)全體教職工或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第四十一條 學院(系)實行黨政共同負責制。學院(系)黨政聯席會議是學院(系)的決策機構,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系主任)、副書記、副院長(副系主任)等人員組成。

學院(系)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決定的本院(系)事項範圍包括:

(一)發展規劃、重要改革方案與措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學科建設、隊伍建設方面重要事項及相關規章制度;

(三)人事管理、年度經費預決算與大額資金使用、收入分配方案;

(四)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穩定工作與學生工作;

(五)離退休教職工工作;

(六)本院(系)其他重大工作事項。

學院(系)黨政聯席會議依其議事規則履行職責,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工作、安全穩定工作、學生工作等議題由學院(系)黨委書記主持,其他議題由院長(系主任)主持。

第四十二條 學院(系)設立的學術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專業職務聘任委員會等機構,分别依其章程履行職責。

第四十三條 學院(系)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院(系)黨委領導和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指導下,參照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參與學院(系)民主管理與監督,維護教職員工合法權益。

第四十四條 學院(系)可根據發展規劃和辦學需要,經學校審批後設置或撤并系、教研室、研究中心(院、所)等教學科研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 獨立建制的研究中心(院、所)、文科重點基地、工程中心和重點實驗室等研究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學校授權,成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與學術機構,承擔相應的科學研究及人才培養、社會服務等職能。


第三章 教職工


第四十六條 學校教職工由教師、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四十七條 學校對教職工實行下列任職制度:

(一)教師實行資格認證和崗位聘任制度;

(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制度;

(三)管理人員實行職員制度;

(四)工勤人員實行崗位聘用制度。

第四十八條 學校教職工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工作職責和需要使用學校的公共資源;

(二)在品德、能力和業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公平獲得各級各類獎勵、榮譽稱号,公平獲得自身發展所需的機會和條件;

(三)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的重大事項與涉及個人切身利益的事項;

(四)參與學校和院(系)民主管理和監督,對學校和院(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就職務職級、福利待遇、評優評獎、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六)法律及學校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九條 學校教職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執行學校教學計劃,履行聘任合同,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接受學校對其教育教學質量的評估和監督;

(二)愛崗敬業,掌握本崗位工作技能,不斷提高教學科研水平、管理能力和服務質量;

(三)為人師表,恪守職業道德規範,尊重和愛護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四)珍惜和維護學校名譽,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五)法律及學校規定或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十條 學校建立人事考核制度,對教職工定期進行年度或聘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對教職工聘任、晉升和獎懲的依據。

第五十一條 學校建立與學校發展水平相适應的教職工福利待遇制度。

第五十二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教職工培訓制度,促進教職工個人發展。

第五十三條 學校對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與貢獻的教職工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法律法規、學校制度規定和聘用合同約定的教職工,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五十四條 學校建立健全教職工權益保護機制,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

第五十五條 教職工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退職)條件的,應當離、退休(退職),離、退休(退職)後享受相應待遇。學校對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二級管理和服務。

第五十六條 名譽教授、講座教授、兼職教授、客座教授、在站博士後、專職科研人員、訪問學者、進修教師等人員在本校從事教學、科研、學術訪問、進修活動期間,依據相關規定及合同約定,享受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學校為其提供必要的條件和幫助。


第四章 學生


第五十七條 學生是指被學校依法錄取,取得入學資格,具有學校學籍的受教育者。

第五十八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平等利用學校公共教育教學資源;

(二)按規定條件和程序自主選擇專業、選修課程;

(三)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綜合素質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公平獲得各級各類榮譽稱号和獎勵,公平獲得在國内外深造學習和參加學術文化交流活動的機會;

(四)公平獲得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和勤工助學的機會;

(五)公平獲得學校提供的創業、就業指導和服務;

(六)參加社會實踐與社會服務,依照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組織和參加學生社團;

(七)知悉學校改革、建設和發展的重大事項與涉及個人切身利益的事項;

(八)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與監督,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九)達到學校規定學業标準後,獲得相應的學曆證書、學位證書;

(十)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以及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犯的事項,向學校、教育行政部門表達異議、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

(十一)法律及學校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十九條 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努力學習,完成規定學業;

(三)遵守學生行為規範,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按規定交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履行獲得獎學金及助學金的相應義務;

(五)愛護并合理使用教育設備和生活設施;

(六)珍惜和維護學校名譽,維護學校合法權益;

(七)法律及學校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幫困制度。

學校支持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申請助學金、助學貸款、困難補助、減免學費和勤工助學的機會。

第六十一條 學校為學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詢、測試、危機幹預等服務,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

第六十二條 學校對取得突出成績和為學校争得榮譽的學生集體或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法律法規或學校制度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或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處理、處分。

第六十三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權益保護機制,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第六十四條 學員是指不具有學校學籍在學校接受非學曆教育的受教育者。學員根據學校相關規定與協議,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五章 校友


第六十五條 學校校友包括曾在bevictor伟德官网及前身就讀、進修、工作或兼職的學生、學員、教職工和專家,以及被學校授予各種榮譽學位和榮譽職銜的中外各界人士。

學校積極聯系和服務校友,鼓勵校友參與學校的建設和發展。

第六十六條 校友總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開展活動,定期向校友通報學校改革與發展重大事項,彙聚校友力量,共同促進學校辦學事業發展。

學校鼓勵和支持校友成立具有地域、院系、行業、屆别等特點的校友分會或校友聯誼組織,在校友總會的指導幫助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開展活動。


第六章 經費、資産與财務管理


第六十七條 學校經費來源以财政撥款為主,并包括事業收入、社會捐贈和其他收入。

學校積極拓展經費來源,多渠道依法籌集辦學資金。

第六十八條 學校資産是指學校占有、使用的,能以貨币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包括國家财政資金投入、依法取得、接受捐贈和學校資産收益形成的各類資産,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産、固定資産、在建工程、無形資産和對外投資等。

學校資産分為非經營性資産和經營性資産兩大類。非經營性資産是指學校各單位為完成教學、科研、行政和公益保障活動等而使用的資産,經營性資産是指由學校投入到企業等經濟實體、授權經營的資産。

第六十九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資産管理體制,依法對所占有、使用的資産實施自主管理,保證學校各類資産的安全、完整,提高資産使用效益。

第七十條 學校加強對學校土地使用權、著作權、商标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校名校譽等無形資産的保護和管理,積極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和良好形象。

第七十一條 學校堅持勤儉辦學,積極建設節約型校園。

第七十二條 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财務管理體制。學校單獨設置一級财務機構,在校長和主管财務工作副校長的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财務工作。

第七十三條 學校實行預算管理,根據學校事業發展目标、計劃與财力可能,科學配置資源,合理編制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有效控制,加強決算審核和分析。

第七十四條 學校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度、财務監督制度和審計監督制度,構建有效的财務監控體系,防範财務風險,保障資金運行安全。

第七十五條 學校堅持依法科學理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七章 社會服務與外部關系


第七十六條 學校積極開展與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行業組織、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以及國際組織、機構的交流與合作,通過多種方式服務社會,争取廣泛的社會支持與幫助。

第七十七條 學校積極開展境内外學術、教育交流與合作,根據辦學需要,發起、組織、參加或退出境内外有關教育或科研的聯盟和合作組織。

第七十八條 學校支持校辦産業的發展和建設,對校辦産業實行産權明晰、責權明确、自主經營、科學管理的現代企業制度。

第七十九條 學校根據國家需要和自身能力,積極開展面向老少邊窮地區的對口支援與定點扶貧。

第八十條 學校發起成立教育發展基金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自身章程開展募捐及籌資活動,代表學校接受境内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的捐贈,運作和管理捐贈資金。

學校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助學。

第八十一條 學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評價,實行黨務公開、校務公開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辦學信息。


第八章 學校标識


第八十二條 學校校标為由中英文校名、學校成立時間與辟邪、雪松、書本等圖案組合而成的盾形标志。

第八十三條 學校校徽為題有毛體校名“bevictor伟德官网”字樣的長方形證章, 教職工佩戴的校徽底色為紅色,研究生佩戴的校徽底色為黃色,本科生佩戴的校徽底色為白色,網絡教育學生佩戴的校徽底色為淺藍色。

第八十四條 學校校旗旗面為标準色紫色(C:50,M:100,Y:0,K:40),長寬比例為3︰2,旗面印白色校名,左上印白色校标。

第八十五條 學校校歌為江謙作詞、李叔同作曲的《bevictor伟德官网校歌》。

第八十六條 學校校慶日為每年的5月20日。


第九章 附則


第八十七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讨論、學校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由校長簽發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核準。

第八十八條 本章程如需修訂,應由校長提議,按照前款規定的程序進行。

第八十九條 bevictor伟德官网金陵學院另行制定與修訂其章程。

第九十條 本章程是學校依法自主辦學的基本規範,學校其他規章制度應依據本章程制定、修訂,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九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黨委常委會負責解釋。

第九十二條 本章程經核準,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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