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難的談判
4月1日,中日雙方重開談判(第四輪談判)。當天,日本代表将本國政府提出的媾和條件底稿送到李鴻章寓所。條約底稿要求中國将“盛京省南部地方”(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賠償日本軍費三億兩;中國增開順天府(北京)、沙市、湘潭、重慶、梧州、蘇州、杭州七處為通商口岸;日本商民運進中國各口貨物減稅,免除厘金;日本可在中國開設工廠等。限四天内答複。
李鴻章看過後,對日本勒索之苛、欲望之貪感到驚愕。他在給國内的電報中指出:“日本所索兵費過奢,中國萬不能從;縱使一時勉行應允,必至公私交困,所有拟辦善後事宜,勢必無力籌辦。且奉天(今沈陽,當時奉天府管轄遼東地區)為滿洲腹地,中國亦萬不能讓。日本如不将拟索兵費大加删減,并将拟索奉天南邊各地一律删去,和局必不能成,兩國惟有苦戰到底。”四天的期限一到,李鴻章交了一份“說帖”,作為對日方的答複。在說帖中他沒有用外交辭令,而是采用以情感人的方式抒發感慨:“中日系緊鄰之國,史冊文字、藝事商務,一一相同,何必結此仇釁?國家所有之地,皆列代相傳數千年數百年無價之基業,一旦令其割棄,其臣民勢必飲恨含冤,日思報複。”然後在說帖中将日方的要求分為四項,即朝鮮“自主”、讓地、兵費、通商權利。除承認朝鮮“自主”外,對其他三項都有所論駁,“于讓地一節言奉天南邊割地太廣,日後萬難相安;賠費一節,言中國财力短绌,萬辦不到,非大加删減不可;通商權利一節,言子口半稅減為值百抽二,并将一切稅鈔豁除,與各國定章不符;又機器進口改造土貨運入内地免稅,亦難準行。”
清廷内部對日方的媾和條件看法不一。按光緒之意,是“頗在速成”,希望早日締結和約。奕訢等人斷言“‘戰’字不能再提”,主張割台保奉(遼東),隻割一地。翁同龢力陳台灣不可割棄,“恐從此失天下人心”。光緒皇帝難以抉擇,于4月7日電示李鴻章:“南北兩地,朝廷視為并重,非至萬不得已,極盡駁論而不能得,何忍輕言割棄。”指示李鴻章“直抒己見”,“先将讓地以一處為斷,賠款應以萬萬為斷”(賠款一億),與日方代表“竭力申說”。
因李鴻章受了傷,日方建議加派李經方為全權大臣,得到清廷批準。父子兩人同為全權大臣,這在外交史上是罕見的。日方這樣做自有其目的,他們認為,李經方年青,比較容易對付。4月8日下午,伊藤博文邀請李經方到他住的行館談話,實際是威脅恫吓。李經方被吓得不知所雲,連忙答應立刻報告給父親。在伊藤博文的催促下,李鴻章提出新方案:日方要求割讓包括遼陽、鞍山在内的奉天南邊地方,中方主張割地限于鳳凰廳、安東、寬甸、岫岩四處,這樣使遼東割地減少約一半;日方要求三億賠款,中方以一億應之。4月9日将這一修正案送交日方。這天下午,李鴻章給國内發電,叙述了伊藤博文的威脅之辭,然後提出自己的看法:“讓北地以海城為止,賠費以一萬萬為止。倘彼猶不足意,始終堅執,屆時能否雲添?乞預密示。否則,隻能罷議而歸。”這份電報被日方破譯後,對李鴻章不惜談判破裂的态度感到意外。陸奧宗光認為這是李鴻章談判的底線,從而與伊藤博文商量,修改日方的條件,對遼東半島的割地縮小範圍,割地到海城為止,這與李鴻章的方案一緻;賠款減為二億兩;開放口岸由七處減至四處,減少開放北京、湘潭、梧州三地。
4月10日,李鴻章帶傷去春帆樓與伊藤博文舉行第四輪談判。兩人先互為問候,接着伊藤博文談到他是長門人,老家離這裡隻有20公裡。李鴻章說他研究日本名人的出生地,知道以薩摩和長門的名人最多。伊藤回答,日本的薩摩和長門就像中國的湖南、安徽,意思是指曾國藩和李鴻章兩人的祖籍。李鴻章稱是,說:“湖南如薩摩,安徽如長門,而現在安徽敗于長門。”伊藤博文回道:“說長門戰勝了安徽,此說不當,其實是日本戰勝了中國。”然後談話轉入正題,伊藤面交對中國修正案的複文,要求賠款二億兩,割讓遼東半島(範圍有了縮小)、台灣、澎湖。伊藤蠻橫地聲稱,此次日本的條款“已讓至盡頭”,中國代表隻需回答“允”還是“不允”。李鴻章問:“難道不準分辯?”伊藤道:“隻管聲辯,但不能減少。”李鴻章與伊藤博文反複辯論兩小時,伊藤口氣毫不松動并赤裸裸地威脅:有60艘運兵船在廣島待命,可載兵數萬,随時可解纜出發。
第二天,伊藤博文去信催促,說是現在不答應日本的要求,以後連這樣的條件也難得到。李鴻章将日方的條款及要挾情況電告總理衙門,請旨定奪。12日,李鴻章給伊藤寫信,要求雙方再會商一次,在讓地、賠款等條款上再放寬一些。伊藤回複:“無可再商”,“所宜回複者,惟有允否兩字。”14日是日方限定的最後答複時間,李鴻章要求延至15日下午。他給清廷發報稱,第二天下午四點是定議時間,過期作廢,“事關重大,若照允,則京師可保;否則,不堪設想”。清政府唯恐京師不保,于14日、15日連複李鴻章内容相同的兩份電報,傳達聖谕:“原冀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如竟無可商改,即遵前旨與定奪。”
接到同意簽訂和約的最後谕旨,李鴻章于4月15日在春帆樓與日方舉行最後一輪談判。這次談判長達四個半小時,一直延至上燈時分。李鴻章仍試圖與伊藤博文做最後的讨價還價。他要求将賠款再減5000萬兩,5000萬兩不能讓,讓2000萬,甚至苦苦哀求:“無論如何,總請再讓數千兩,不必如此口緊”,“又要賠錢,又要割地,雙管齊下,出手太狠,使我太過不去”,“賠款既不肯減,地可稍減乎?到底不能一毛不拔”,“賠款既不肯少出減,所出之息當可免矣”,甚至最後竟向伊藤哀求,少許減一些,算是送給他回國的旅費,弄得伊藤說,議和不是市井做買賣,“彼此争價,不成事體”。最後,李鴻章發狠道:“如此口緊手辣,将來必當記及。”日本方面通過破譯密電,知道清政府已授予李鴻章“權宜簽字”的權限,所以不管他如何再三懇求,日方就是不肯作絲毫讓步。在談到台灣問題時,伊藤博文要求在互換條約批準書後一個月交割,李鴻章認為一個月太倉促,要求再展限一個月,并說:“貴國何必急急?台灣已是口中之物。”伊藤回答:“尚未下咽,自感腹饑特甚。”
空前國恥
4月17日上午10時,清政府代表李鴻章、李經方等來到春帆樓,與日本政府代表伊藤博文、陸奧宗光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空前屈辱的不平等條約——《中日講和條約》,通稱《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的主要内容為:中國承認“朝鮮國确為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廢除原有的中朝宗藩關系;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因為日本割得遼東半島有礙其他列強的侵華利益,随後在俄、法、德三國幹涉下,日本放棄遼東半島,但要中國加付3000萬兩的贖遼費)、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中國向日本賠款兩億兩;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日本得在此設立領事;日本臣民可在中國通商口岸任便設廠制造,産品免征各項雜稅。
4月18日,李鴻章一行登船回國。《馬關條約》簽訂的消息傳出後,引起全國的抗議浪潮。人們紛紛要求拒和廢約,遷都再戰,甚至有人主張殺李鴻章以謝天下。李鴻章回國後稱病住在天津,派人将和議約本送到京城主管外交的總理衙門。他主張按期批準馬關條約,反對“毀約再戰”,希望“暫屈以求伸”。
光緒皇帝對簽約還是廢約舉棋不定,他茶飯不思,“天顔憔悴”,痛苦到了極點。眼看規定的換約日期已近,5月2日,衆大臣共請光緒簽字用寶,批準《馬關條約》。光緒“繞殿急步約時許,乃頓足流涕,奮筆書之”,含着淚水吞下了這顆難咽的苦果。次日,清廷在和約上蓋上國玺,條約正式生效。
《馬關條約》的簽訂是中國近代史上空前的國恥,其喪權辱國的程度甚而連後來的《辛醜和約》都不能超越。盡管《辛醜和約》的賠款數額是空前的,但《馬關條約》将一個省割讓給外國在中國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這一慘痛的事件過去已經120年,痛定思痛,後人應該從中得出一些值得記取的教訓。
首先,《馬關條約》的簽訂是甲午戰争中國戰敗的直接後果。而甲午戰争的失敗腐朽的清政府負有極大的責任。若論武器,中國軍隊與日本軍隊大緻相當,都有堅船利炮、後膛快槍,與幾十年前鴉片戰争時中英雙方武器差異懸殊的情況截然不同。令人遺憾的是,以淮軍為主力的清軍總體上作戰不力,海軍尚有激烈的交戰,而陸軍中除聶士成等少數愛國将領外大多未作頑強抗擊,往往是一經交戰遇敵即潰。倒是後來台灣軍民的保台之戰是這場戰争中的亮點。就此而言,作為淮軍統帥的李鴻章負有治軍不嚴的責任。
其次,談判桌前的較量要以戰場上的對抗為後盾。在甲午戰争中,清政府内治不修,兵疲将惰,結果是戰不能戰,求和心切,總是期望以利益的相讓來保得平安,沒有破釜沉舟有我無敵的決心。為保京師安甯,為保慈禧不逃難,不惜損及祖宗的基業。實際上日本侵略者是外強中幹的,如果中國有決心打持久戰,日本是拖不起的。當時英國駐日公使曾向國内發電稱,“戰争已經使日本的資源承受巨大壓力,如果再持續一年,不管勝負如何,日本都會在财政方面捉襟見肘,難以為繼。……如果中國拒和,轉而采取其著名的消極抵抗政策(即持久戰),日本将會處于嚴重危險的處境。”日本政府表面上十分傲慢,但如戰争繼續進行下去,日本将會難以應付。即使在談判桌上,如果有不惜談判破裂,撤使再戰的決心,是可以争取到更有利一些的條件。從李鴻章在談判時發電稱要“罷議而歸”,日方就做出較大讓步即可看出。
再次,清朝實際的執政者慈禧的誤國求和政策是導緻中國馬關之恥的關鍵因素。慈禧太後在晚清控制朝政近50年,這在中國幾千年男尊女卑的傳統風氣中是一個異數。其人對國家的改革大計乏善可陳,但在縱橫捭阖、玩弄權術上卻有超人的能力。對待與日本的媾和談判,她先是稱病避責,後又屢有決不離開北京的表示,加之簇擁在其周圍的一班後黨要臣極力主和,力言“宗社為重,邊徼為輕”,不惜割地,使得光緒皇帝難以做出毀約再戰的抉擇。而光緒一是沒有實權,始終受到慈禧的牽制,二是投鼠忌器,害怕遷都打破壇壇罐罐,三是他依靠的帝黨大臣也大多是大言憤激者多,實力幹事者少,終于最後抵不住來自各方的壓力,被迫在和約上簽字。
最後,李鴻章在談判策略上也有不少失誤。客觀而言,李鴻章在當時中國的官員中是最懂洋務的。在他出使日本的随員中,伍廷芳、馬建忠等都是留學國外、精通外交的人才。他還雇用了美國前國務卿科士達為談判的法律顧問。而且他也極力與日本代表磋磨争辯,做了很大的努力,也有明顯的成效,如減少了賠款,縮小了割地等。但他在外交上的基調是軟弱的,目的是要速成和約。在他遭日本暴徒刺殺時,不敢以此為契機停止談判。另外,在外交上他還有幾點具體的失誤:一是用人為親,提出以自己兒子李經方為副使,緻使伊藤博文以李經方為突破口,威脅恫吓促使中方盡快簽約;二是不該在談判中任用科士達,此人與陸奧宗光是故舊,在談判中實際是偏向日本的,在簽訂和約後,又催促清廷盡快批準,是個内鬼式的人物;三是密碼被日本破譯竟不知,使得中國代表團無密可保,在外交交涉中總是處于下風。
馬關條約的簽訂,使春帆樓成為中國人心中的隐痛之地。17年後的1911年,梁啟超曾去春帆樓憑吊,百感交集中賦詩一首:“明知此是傷心地,亦到維舟首重回;十七年中多少事,春帆樓下晚濤哀。”讓我們永遠銘記這段傷痛的曆史,人人奮力為之,滌洗前恥,共同振興我泱泱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