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意義上的“文化遺産”理念在逐步成型,“不可移動文化遺産”不僅強調其整體性,而且所指已擴大到其環境風貌或文化遺産的生存空間,文化生态問題日益得到重視。
“文化遺産”廣義是指由先人創造并保留到今天的一切文化遺存。從目前實踐領域而言,“文化遺産”大體包括物質文化遺産、非物質文化遺産、綜合形态的文化遺産(如城市遺産、線路遺産等)、人與自然共同作用形成的文化景觀類遺産、文獻遺産等各類“文化遺産”以及一系列更加細節性的遺産類别。
人類對先人創造的文化遺存或文化财富的關注至少在4000多年前已經開始,古代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統治者在4000多年前已開始尋找、保藏前代珍品奇物。歐洲中世紀時,教堂、修道院、領主莊園等都有古物收藏和文獻收藏,大約從中世紀開始,“古物”的收藏開始具有越來越顯著的學術傾向。14~16世紀的歐洲“文藝複興”時期,希臘、羅馬文物得到空前的重視,許多歐洲國家出現文物考古和收藏的熱潮。17~18世紀,近代公民共享性的文化遺産保存機構“博物館”誕生。19世紀,作為文化遺産保存、展示、教育機構的博物館事業獲得進一步發展。
20世紀中上葉,出現了由傳統的單體、局部的“古物”觀或“文物”觀向現代的、整體的、系統的“文化遺産”觀轉變的趨勢。20世紀60年代以後,在世界範圍内對“不可移動的文化遺産”的保護日益受到重視,其保護内涵也在不斷豐富。現代意義上的“文化遺産”理念在逐步成型,“不可移動文化遺産”不僅強調其整體性,而且所指已擴大到其環境風貌或文化遺産的生存空間,文化生态問題日益得到重視。
中國周代時,政府的“天府”、“玉府”成為專門的文物藏所。到漢代,則有中央“天祿”、“石梁”、“蘭台”作為文物、圖書的收藏機構,南北朝私人收藏興起,北宋時期研究古物的“金石學”發達,從這一時期開始一直到民國,金石、古董、古玩、古物、古迹、名勝等成為類似于當今“文物”及“文化遺産”的代名詞。新中國建立以後,長期使用的是“文物”及“文物保護單位”的概念。改革開放以後,中國文化遺産事業進入新階段,它以1982年《文物保護法》頒布實施和“曆史文化名城”或城市遺産的研究與保護為重要起點。1985年開始,在國際上占有先進地位的“世界遺産”的概念和行動對中國文化遺産事業變革和發展也具有重大的推動作用。2005年,“文化遺産”概念第一次在國家文件中取代“文物”概念,标志着中國政府和學術界對“文化遺産”領域和價值認知的成熟。這一轉型對近年來中國文化遺産事業的發展産生了巨大作用。
我國建立“文化遺産”概念和實踐體系具有重要的時代意義和學術價值。
第一是中華文化複興的需要。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事業和西方相比有着很大的差異,中國的現代化事業是在西方工業文明的侵略、沖擊甚至是取代下開始的,存在着文化的轉型、保護和複興的三重問題。有學者認為中國存在“文化危機”,在中國現代化進程中,中華文化複興是必須完成的任務。
第二,“文化遺産”的體系建設具有适應國家現代化建設需求的優勢。黨的十六大以後,在中國現代化的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及生态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建設目标裡,“文化建設”是主要目标之一,而文化遺産事業恰恰又是其核心内容之一。
第三,中國文化遺産事業的發展也是中國融入到全球化進程中的重要舉措。 對中國而言,文化遺産事業已經是一項國際性的事業,它主要有兩個标志,第一是文化遺産的概念和目前很多理念都是從西方國家引進的,它本來就是一個國際化的産物;第二是中國面臨全球化的進程,我們要參與世界遺産事業,要與其他國家開展文化交流、文化合作,沒有對文化遺産資源的廣泛汲取和利用是不可想象的。中國作為聯合國的一個組織成員,是“負責任的大國”,中國為了保持與其他國家的文化遺産事業和研究水平同步發展,也需要建立完善自己的文化遺産事業體系,為人類文化遺産事業的發展作出自己獨特的貢獻。
第四,文化遺産事業具有社會實踐創新和文化科學創新的重要價值。中國是世界上主要的把原生文明傳承到今天的大國,有着非常複雜的多民族、多區域、多闆塊的内部文化結構關系,因此,文化遺産的研究和保護、傳承、複興、發展的任務就特别繁重和艱巨,文化遺産也成為建構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新型文化的重要内涵。值得引起重視的是,迄今,許多文化遺産的内涵還沒有得到科學的發掘和認知,文化遺産領域的從業者人數偏低、經費不足、高水平人才匮乏,文化遺産遭到破壞的行為也屢禁不止。随着中國現代化事業的不斷發展,文化遺産資源的重大價值會得到越來越多的認同,政府和社會對文化遺産的保護及科學利用的投入力度也會不斷加大,這将為中國文化遺産事業創新提供巨大的發展空間。
作者:bevictor伟德官网曆史系教授、bevictor伟德官网文化與自然遺産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