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
2011年公開招考工作人員
簡 章
中國監察雜志社、中國紀檢監察報社、電化教育中心、中國紀檢監察學院系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經領導批準,現公開招考工作人員,具體情況如下:
一、招考崗位名額及條件
(一)中國監察雜志社3名
1.編輯崗位(崗位編号101):社會在職人員2名,全日制大學新聞或中文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中共黨員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有北京市戶口,從事新聞出版工作2年以上。
2.發行崗位(崗位編号102):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市場營銷或财會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中共黨員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有北京市戶口,從事營銷或财會工作3年以上。
(二)中國紀檢監察報社5名
1.采編崗位(崗位編号201):應屆高校畢業生3名,全日制大學中文、法律、經濟、新聞、政治學、哲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中共黨員,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
2.采編崗位(崗位編号202):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中文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中共黨員,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有北京市戶口,有相關工作經曆者優先。
3.财會崗位(崗位編号203):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财會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中共黨員,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三)電化教育中心編導崗位1名(崗位編号301)
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影視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年齡35歲以下,條件優秀者年齡可适當放寬,身體健康,有北京市戶口,有相關電視工作經曆者或具有中、高級職稱者優先。
(四)中國紀檢監察學院7名
1.學員管理崗位(崗位編号401):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政治學、中文、新聞等文科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曆,中共黨員和有文體特長者優先,組織協調、表達能力強,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2.教學科研崗位(崗位編号402):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2名,全日制大學法學、心理學、教育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學等文科類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和有文體特長者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3.教學研究崗位一(崗位編号403):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法學(刑法)、經濟學等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和有文體特長者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4.教學研究崗位二(崗位編号404):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法學、經濟學等專業碩士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和有文體特長者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5.教學監督崗位(崗位編号405):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政治學、中文、新聞等文科類專業本科或碩士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和有文體特長者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6.科研崗位(崗位編号406):應屆高校畢業生或社會在職人員1名,全日制大學黨建、法學、管理學等紀檢監察相關專業博士研究生學曆,中共黨員和有文體特長者優先,年齡35歲以下,身體健康。社會在職人員需有北京市戶口。
二、報名程序
有意者,請訪問監察部國際互聯網站www.mos.gov.cn,下載《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報名登記表》和《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推薦表》,并于2011年4月7日下午5點前,将《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報名登記表》作為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至bm2011@mos.gov.cn。
注意事項:
1.郵件主題、報名登記表(附件裡的word文檔)均應按如下規則命名:
崗位編号-學曆-畢業院校(××單位)- ××專業-性别- 姓名,如:101-碩士研究生-××大學-××專業-男-張××,101-大學本科-××大學-××專業-女-李××;在職人員在
畢業院校後标注現工作單位,如:101-大學本科-××大學(××單位)-××專業-男-張××。
2.本次公開招考每位考生隻能報考一個崗位。
3. 本次公開招考将在報名人員中選擇條件優秀者參加筆試,如報名人員中條件優秀者未達到一定數量,則該崗位取消或減少名額。請及時訪問監察部國際互聯網站查詢公開招考有關信息,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4. 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需提供《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推薦表》(或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有關獲獎、職稱、發表文章等材料複印件。
5.聯系電話(傳真):59595437
三、有關紀律和要求
(一)報名者應保證提供真實、準确的個人資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将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為保證公開招考工作順利進行,報名者不得托人打聽消息、說情,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中央紀委幹部室
2011年3月30日